爱等喋峰峰等等

霆峰党

好幸运

好不容易才又看到,我一定要把他留下来

昼行闪耀的流星:

RPS短篇已完,真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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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你相遇\好幸运”


 


 


他从粉丝那里收到一瓶淡疤精华,随礼物附赠的卡片上写了是送给他用在耳后的疤痕,还有几句简单的祝福,让他注意身体,说自己会永远支持他。


 


果然是女孩子会送的东西。


 


他有点哭笑不得。即使有一票人是冲着他这张脸喜欢他,但怎么说也是个大老爷们儿,伤处又隐蔽,他委实不觉得需要特意祛了这道疤。玻璃瓶周身印的标签越看越觉得熟悉,随手就点开微信,想给人拍张瓶子的照片发过去。


 


对话框还没找到,那边就有人喊他过去拍下一条了。他也只好撇撇嘴,先把东西都一股脑塞给助理,手指忍不住摸了摸耳朵后边略有不平的一块皮肤,眼睛瞪得圆圆的,好像很茫然的样子,眨了一下,很快就投入拍摄。


 


暑天拍戏就是比较麻烦,被大太阳晒得汗流浃背还要一脸深情地念台词,人也容易烦躁。他耳朵后的这道疤,就是前两年夏天拍戏的时候,不小心被误伤的。失手的武指连声向他道歉,他赶紧摆摆手说没事。


 


伤口很长,但也只是看起来吓人,并没有多深,他也没有放在心上,简单处理了一下就继续拍。结果那年的气温不知道为什么格外高,热得人几乎要晕过去,可大家无一不是穿得里三层外三层的,他也不敢再抱怨,怕又被误会娇气,就兀自忍着闷出来的汗,沿着发套渗进耳后的伤口里,辣得他咬牙。


 


好不容易等到导演喊卡,他就冲到旁边荫凉地儿,手抓着耳朵根不敢碰伤口,又疼得嘶嘶出声。那时候不像现在,有人绕着他连轴转,他也不想再麻烦别人,就想着忍忍,就过去了,最多收工了回去自己找点什么东西擦擦就完了。没想到有人会过来拍拍他的肩,发音别扭地喊他的名字,“李易峰。”还是全名。


 


他转过头,陈伟霆也热得不行,一手还举着只小电风扇给自己吹,一手摊在他面前,很认真地在叮嘱他,“伤口要好好处理,这是我刚刚跟人要的酒精棉巾,棉、巾,是这么说吗?你自己弄一下。”普通话说得一塌糊涂,李易峰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棉巾两个字反复说了几遍还是发不清楚前后鼻音,他都不忍心吐槽,连忙感激地收下了,在对方热忱的目光下拆开包装,抿了抿嘴,像是鼓足了勇气那般,一抬手直接就往伤口上摁。


 


陈伟霆都来不及阻止他,眼睁睁看着他被酒精刺激得差点飙泪,吓得话更加说不清楚,“哇!下手这么狠!你都不痛的沃!”李易峰疼得根本没有精力再分辨他糟糕的国语,皱着眉任由陈伟霆接过他手里那一小片无纺布,轻手轻脚地帮他擦过伤口。


 


大概已经痛得麻木了,冰冷的液体再涮过皮肉也没有再激起过大的反应,反而驱走了伤口周围的一圈热痛感。


 


李易峰摸摸鼻子挺不好意思的,觉得那么大人了还不会好好照顾自己,道谢的时候还像别人那样喊他大西轰,好像还真的有种师兄就是靠谱的感觉。陈伟霆只是摇头让他不用客气,“虽然很细,还是要当心。”说得很艰难,李易峰想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是让他注意伤口,抿着嘴笑笑,示意自己明白。


 


却没有真的放在心上。


 


毕竟男生受个伤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每天的拍摄任务那么重,收了工他恨不得澡也不要洗了,直接往酒店的床上那么一躺,睡他个昏天黑地。就算有点空,他也都往乔振宇的房间里钻,抱着枕头赖在人家那里看电影,哪儿心思对着镜子涂涂抹抹的。


 


反正迟早会好的。


 


后来果然就好了,但是因为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留了条挺明显的疤,他自己不觉得有什么,倒是经常有身边人看见了会问他,这其中就有陈伟霆。但那已经是他们合作的另一部戏了,一起的还有那部古装戏的其他人,他嘴上没说,心里倒觉得挺有缘。


 


巧也是巧,和现在正在拍的这部年代戏还正好是同一个影视基地,有时候难免碰到几处眼熟的场景,他都忍不住站在镜头外会意地笑。他就是对这种重合的小细节格外留意,像是同一副配饰去年六月的时候常戴着,来年的六月他就想翻出来继续戴,就好像时间从来没走。


 


不过现在收了工他就没有到处乱跑的兴致了,天太热,又潮得慌,不适合从前那般捧杯咖啡就胡天海地侃一下午的悠哉生活。吃饭的时候他就想着填饱肚子等会儿回酒店了就蒙头大睡,可真的躺在了床上又舍不得睡,抓着手机划来划去,也不知道自己想看到什么,发了好久呆,才想起来白天要在微信上找人聊天。


 


有的话当时头脑一热也就说了,放了一段时间就错过了时机。


 


本来他是想问陈伟霆,那瓶淡疤精华是不是就是他当初推荐的那款,现在又觉得没什么可问的。微信界面他们俩的对话还停留在两天前,陈伟霆跟他抱怨航班又延误,他隔了快一整天才看见,想不出该回什么,反正人肯定已经平安到了,就干脆没有回。


 


一时间也没有别的话题,他就捧着手机盯了一会儿对方的微信头像,特别骚包地用了自己手部放大的照片,还是黑白色调的,食指上的纹身格外显眼,他就看那个。


 


他们俩熟了以后他找了个机会,拽着他的手研究那个纹身,陈伟霆的普通话进步了很多,还能跟他开玩笑,“干嘛,喜欢啊?”李易峰白他一眼,“我喜欢这个干嘛,跟麦当劳商标似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那么爱吃麦当劳呢,还纹在身上。”陈伟霆不理他,继续说,“喜欢你就也纹一个嘛。”


 


李易峰沉默了一会儿,他确实觉得有点酷。刚了解的时候还觉得陈伟霆这个人挺奇怪的,喜欢的颜色都粉粉嫩嫩的,注意到他留疤了比他还紧张,又让他用精华素淡化,李易峰都想嘲讽他娘炮,但是想起以前在健身房见过的薄衫下那一块块结实肌肉,又赶紧把这个念头一脚踢走。


 


相处得越久就越肯定陈伟霆与这个词无缘,反而是他明明自信比男人味也绝对不差,却在看到对方握着咖啡杯的手指上深色的印痕时,忍不住闪过夸赞对方帅气的心思。


 


最后他还是摇了摇头,“这是你英文名里的字母,我干嘛纹这个,要纹也纹个F啊。”说完又小声叨念了句,“但是F没你这个好看啊。”有点遗憾地作势要收回手,这时候才发现他竟然就一直拉着人家的手絮絮念念,拇指偶尔还无意识地摩挲过指节上那点皮肤。


 


好像朋友间关系好有这样亲密的动作也没什么奇怪,可他就是觉得莫名的尴尬,顿时也没了话,就想把手拿回去,喝口咖啡马上又能开启下一个话题。可是陈伟霆突然就反手抓住了他的手,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惊了一跳,对方却毫无所觉地翻过他的手,用另一只手的手指在他的手腕内侧描摹,“你可以纹在这里,觉得F不好看的话,可以纹……”


 


陈伟霆低着头,在他手腕处的皮肤上画了几个花式的字母,他猜是Lee,反正第一个字母肯定是L。应该是。


 


他有些无暇辨认,手腕内侧的皮肤薄,对方指尖滑过的轨迹显得格外清晰,心跳莫名其妙就开始加快,嵌在腕侧皮肤下面的血管不知道有没有因为加快的血流而加速搏动。陈伟霆的手指就按在他的手腕上,按着脉搏,他却仿佛自己的心脏都被人按住了。


 


陈伟霆抬眼望他。他能感受到自己控制不住发热的面颊,大概是脸红了,因为看到陈伟霆看向他的眼睛亮亮的。


 


他不敢继续对视下去,匆匆扭过头避开,也猛地抽回了自己的手,桌子都被他带的翘了一下,他慌慌张张地解释,“呃,太痒了,你刚刚那样弄。”他没有马上去看陈伟霆的反应,刚刚那一瞬间有什么像是被戳破了,戳漏一个窟窿,他无法确定任由窟窿里的情绪就这样跑出来,会是什么发展,就只好急急忙忙地自己去堵那个洞,堵住,就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气体还在原来的地方膨胀着。


 


还好桌上的咖啡没有喝完,他就含着吸管抿了一口,眼神游移着,又慢慢去看桌子对面的人。


 


陈伟霆还保持刚刚的动作,手空空地放在桌面上,注意到他的目光,才一点点收回手坐正了,对着李易峰的眼睛微微点了点头,“我知道了,不好意思。”很诚恳地道歉了。李易峰有点愣,觉得自己其实并不想听到这句道歉,但是又不要这句道歉,自己又想要什么。


 


幸而尴尬的局面并没有维持多久,陈伟霆自然地伸了个懒腰,又说起别的事,李易峰的注意力也很快被他调开,一会儿就笑得鼻头都微微皱起来,两个人聊起来就不晓得时间,肚子咕噜咕噜叫才发现已经错过了饭点,李易峰立马结束对话,开始叫唤着饿饿饿,要吃东西,把手边的咖啡一饮而尽,就拉着陈伟霆去附近随便找个餐馆。


 


这件事就变成一个小插曲,对方从未再提,他也很快抛诸脑后。


 


现在想来那段时光实在是很珍贵的。当然也不是说如今过的不好,做他们这行的,闲才会令人恐慌,甚至于说绝望,现下这样脚不沾地的日子,反而让他觉得充实。只不过在忙得晕头转向的时候,猛然回想起从前的事,还是会觉得怀念。可惜好时光大多过得飞快,人在自由的时候最不懂得珍惜。


 


还好他也不算荒废,在那样正正好的时日里交到一个那样契合的好友,不必相处多年就犹如老友般的默契,还各方面都合拍,最重要的是,即便身处的世界浮躁幻变,彼此也有信心维持住这段可遇而不可求的情谊。


 


他并不介意向外界展露这份珍视,也乐于看到对方在镜头前绘声绘色地描述自己印象中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其实他都奇怪,匆匆一面,很多细节他都不记太清,甚至还质问过陈伟霆,“难道不是我在吃猪排饭吗?”怎么陈伟霆就好像记得清清楚楚,像是录在了脑子里,还一字一顿地给他解释,“不是,吃猪排饭的是我,你在吃肉酱意饭,你当时好瘦好瘦一个,缩在那里吃盒饭,好可怜的。”


 


他第二天起来洗漱的时候,还能记起当时陈伟霆向他复述时,说到“好可怜”三个字,脸上同情得不得了的表情,他几乎都要喷笑出来。


 


南方城市太过闷热,他出门前都要冲把澡,也顾不得什么偶像形象,随便抓了件T恤套上就赶着去开工,下楼的工夫里摸出手机想给陈伟霆发条微信,就感叹一句,要是早知道后来咱们俩好成这样,我第一次见你肯定好好看看你。输完又觉得太肉麻,赶紧删了,正好电梯到了大厅,就锁上屏把手机揣回裤兜里,跟之前的每一日一样,鼻梁上驾着墨镜,边撩着刘海,边往外走。


 


想用力记住的不止是第一次遇见你。


 


还有耳朵后面刚被弄伤的时候,就记住你说的,即使是表面上看起来无碍的小伤,也认真对待,总好过白白留个难看的疤痕。


 


还有从前每个与你共同度过的,当时觉得再微小不过,而今却醒悟到实恐难得的瞬间。


 


被抓住手的时候,心脏都鼓动了为什么还要忽视。以为是堵住漏洞的举措,为什么后来才明白那是把鼓起的勇气全部放跑。


 


为什么没有顺从内心作出与抽回手完全相反的动作。


 


偏偏这些都是建立在“要是早知道”的基础上,所以再怎样反复思索也无法得到下文。


 


他走出酒店大门,清晨的温度勉强尚算适宜,暖风吹过他湿漉漉的头发,反倒透出一股冷意,晴日的阳光照拂下来,在他的头顶落一落,又转去别的地方。都是留不住的。


 


等候他许久的粉丝热情地打着招呼,叽叽喳喳地向他问好,他也忍不住微微垂下头露出笑容。


 


 


原来是这样啊。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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